【通告】银川鸣翠湖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休渔期通告
发布日期:2021-05-06 浏览次数:850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渔业法》《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》以及生态文明建设要求,更好地保护鸣翠湖湿地水域生态环境,维护湿地水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现将银川鸣翠湖国家湿地公园2021年休渔期相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休渔期
2021年5月6日起执行休渔至2021年5月31日。
二、休渔区域
银川鸣翠湖国家湿地公园辖区内的所有天然水域及湖域。
三、休渔内容
在休渔期规定的休渔区域内,禁止一切捕捞、垂钓、游钓活动。
四、违法责任追究
违反休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,依据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,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欢迎社会各界监督,积极举报违法行为,举报电话:6121966、6121959。
特此通告!
银川鸣翠湖国家湿地公园
2021年5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