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3·15”消费者维权日 “鸣翠湖”人在行动
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:
1898年,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,1936年,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,各种反映消费者利益和要求的组织,在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出现。在此基础上,1960年,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宣告成立。之后,消费者运动更加活跃,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消费者组织,使消费者运动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现象,全世界已有90多个国家共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。
旅游消费维权存在的问题:
是价格问题,旅游景点消费投诉首当其冲的是价格问题。商家采用不明码标价、故意隐瞒几家单位、利用信息优势抬高特产价格等手段在价格上宰割消费者。二是质量问题,某些旅游景点忽略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,对游客提出的抗议恶言相向;三是经营手法问题,游客身份并没有让游客在旅游景点享受到“上帝”的待遇,相反成了被“歧视”的象征。在旅游景点,经营者采取做出租不打表,价格对游客区别对待,趁机拉客拿回扣等手段侵犯消费者权益。
春暖花开之际,想必大家都喜欢出门旅行,去感受春天的气息。为了帮助游客在旅途中始终保持一个愉快的心情,借此“3·15”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,我景区愿为广大游客竭诚提供“安心、舒心、暖心”的旅游服务。为此鸣翠湖景区向您郑重承诺:
一、诚实守信,守法经营。积极履行经营者法定义务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积极遵循自愿、平等、公平、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,不以欺诈牟利,不取不义之财。
二、真实宣传,正确引导。对商品或服务宣传客观全面真实,不作虚假、误导宣传。披露信息充分、实用,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。
三、合理定价,明码实价。在经营活动中清晰、明确、真实地表示价格。明折明扣,规范促销。
四、规范合同,公平交易。坚持平等订立协议,文字明确通俗易懂,忠实履约。公平交易、有序竞争,不以不正当经营手段破坏旅游市场秩序和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。
五、保证质量,消费安全。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符合标准,确保旅游安全,让消费者舒心、安心、放心。发现商品或服务缺陷,及时告知消费者,并召回相应商品,采取必要补救措施。
六、化解纠纷,及时公正。认真听取消费者意见和建议,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,主动承担责任,公正解决消费争议,满足消费者合理要求。
七、尊重人格,保护隐私。平等对待消费者,不因个人身份或特征厚此薄彼。合理采集消费者个人信息,保护消费者隐私。
八、维护国家利益,尊重民族习惯。不向游客介绍和提供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,含有民族、种族、宗教、性别歧视的相关内容,不向游客介绍和提供含有淫秽、迷信、赌博和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。
九、强化管理,加强安全保障。加强景区安全管理,保持景区环境优美,干净卫生;保障游客安全,高风险项目依法投保责任险。
十、规范服务,塑造品牌。文明热情待客,服务标准周到。认真征求游客的反馈意见,强化管理,不断提高服务水平,塑造优良品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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