鸣翠湖景区目前基础和配套设施基本完备。为全面满足广大游客的吃、住、行、游、购、娱休闲消费需求,进一步完善景区的休闲服务功能,现因业务发展需要,有部分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或承包经营,有意者请与景区营销部联系。
一、招商项目
1、鸣翠湖园区西侧现有土地100亩,招商经营娱乐项目;
2、招商儿童娱乐项目(提供项目用地);
3、观景塔现有(1200㎡)2层休憩遮阴棚摊位经营招商;
4、湖心岛(鸣翠湖园区)湖体中有小岛占地面积22.5亩,进行经营性招商;
5、现有占地面积60亩的水域及路面相连的区域内进行特禽养殖类招商;
6、银横路南休闲林带5亩招商;
7、滑雪场、高空蹦极、空中热气球、飞伞项目;
8、旅游纪念品设计、制作、经营、开发;
9、SUV自驾车露营基地;
10、青少年素质拓展训练营地;
11、摄影冲印、土特产品、小吃、冷饮摊位;
12、特色珍禽养殖园;
13、1.1万㎡停车场、游船码头商店、老码头商店、老码头水上游乐、陆地碰碰球、陆地拓展、CS野战等游乐及体验项目、鱼宴餐饮、养心岛餐饮、景区度假酒店、垂钓、烧烤、溪流摸鱼、鱼吃奶、鱼放生、观景塔二层休闲茶吧、套圈游戏等项目对外招商;景区大门口餐厅、咖啡冷饮吧经营性招商。
二、招商条件
(1)企业证照齐全,个人信用良好,诚信守法经营,无不良经营记录;
(2)景区旅游项目开发符合景区总体规划和旅游业政策法规要求;
(3)了解目前旅游业发展趋势和我区现有旅游景区,有相似景区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。
三、经营方式
租赁承包经营。租赁经营期限及租赁管理费用面议。
四、优惠政策
景区负责提供现有经营硬件设施、设备;协助租赁经营者解决经营过程中的相关问题;租赁经营期内收取经营者场地使用费;经营期满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。其它优惠政策(包括土地及税费等)参照银川市有关招商政策执行。
五、其它说明
(1)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保护景区湿地及周边的生态环境,不得随意拆除、新建、扩建和改建设施;
(2)经营者须服从景区招商管理,诚信守法经营;
(3)经营者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企业相关证照。
联系单位:银川鸣翠湖国家湿地公园营销部
招商联系人:赵学萍
招商联系电话:0951-6121966 13995207767
传真:0951-6121900
招商截止日期:第13项招商截至日期为2013年4月15日;其他项目长期招商。
银川鸣翠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
2013年3月8日